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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利资助新标准出台——首次获发明专利再奖2000元 1个发明专利最多可获过万元
  发布日期: 2015-05-07

  昨日下午,“大力推进专利工作,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新闻发布会在广州市新闻中心举行。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邓佑满介绍,《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正式出台。

5年投4亿专项资金

  据了解,广州市2007年开始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金总额起点为900万元,至2014年,8年间市财政累计投入1.68亿元。而根据日前出台的《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2015年到2019年,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总投入将达4亿元,每年安排约8000万元左右。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邓佑满介绍,专项资金分为专利资助资金和专利发展资金,支持范围则从原来只支持专利申请和专利产业化,扩展到涵盖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包括国内外专利维权援助等工作。

事前资助改为授权后资助

  据了解,新办法对于专利权人的资助方式及金额都有所调整。按照国家最新规定,对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资助从原来的“事前资助”改为“授权后资助”,同时增加了对发明专利授权后的资助力度。

按照新标准,发明专利资助额度比原来标准略有提高,为7700元/件;对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2600元/件。对使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外国发明专利授权,则维持原标准不变。

  在此基础上,另外新增了5项资助:一是首次获发明专利的,增加资助2000元;二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增加资助1300元/件;三是对上一年度发明专利授权30件以上的“专利大户”,一次性给予奖励3万元,并按等增级数,每增加30件,增加资助3万元,四是发明专利授权后,维持6年以上且处于有效状态的,按6年以上、9年以内的年费总额的70%给予一次性资助。另外,对于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广州市发明专利申请并获授权的,资助500元/件。

  邓佑满表示,按此方法,一件发明专利,如果委托专利机构进行申请,共可获10700元资助。

(记者罗桦琳 通讯员黄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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