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后的又两部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高等学校是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要阵地,是生产和传播知识的重要场所,是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重要主体。科研组织、高等学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要求必须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而制定并推行科研组织、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是切实加强其知识产权工作的有力抓手,是激发科研组织、高等学校创新活力、增强创新能力的有效方式,也是因应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要求的重要手段。《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拟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职责、基础管理等方面,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拟从知识产权文件管理、管理职责、资源管理、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重点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上述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在2015年7月28日前,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对上述两部规范提出意见和建议。
( 信息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 记者赵建国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