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北京市版权局局长冯俊科
编者按
北京作为2008奥运会和残奥会的举办城市,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同时,以奥运版权产业为主要内容的奥运经济也将为首都经济特别是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如何进一步宣传和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加大奥运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保障北京奥运各项工作全面有序地推进具有重要意义。本报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前夕,对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以便读者全方位了解奥运版权保护工作的实施和推进状况。
“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中,版权保护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如今,以奥运版权产业为核心价值的奥运经济,正为首都经济特别是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发展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加强奥运版权保护,在经济主战场上为奥运经济保驾护航,对于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和促进创意经济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日前,北京市版权局局长冯俊科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的专访时道出了自己的观点。
2008北京奥运会举世瞩目,而与奥运相关的版权作为巨大的无形资产,不仅是奥运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奥林匹克文化和精神的重要载体。加大奥林匹克版权保护力度,提升全民版权保护意识,对于成功举办奥运会意义深远。
冯俊科表示,做好奥运版权保护工作,不仅关系到维护权利人及奥运产品指定经销商合法权益,也直接影响到奥运经济能否实现良性发展,影响到中国政府的国际形象,影响到奥运会能否成功圆满举办。
版权保护事关奥运品牌
奥林匹克具有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和极高的市场信誉度。随着北京奥运会筹备工作全面有序推进,以“北京奥运会会徽”、“奥运吉祥物”、“奥运标识”、“奥运口号”等为标志的奥运版权作品不断涌现。
对此,冯俊科表示,无论是申奥标志“中国结”,还是以“舞动的北京”为主体的奥运会徽;无论是家喻户晓的“奥运福娃”,还是科技创新的“祥云火炬”;无论是激情飞扬的奥运旋律,还是万众瞩目的开、闭幕式,都凝聚着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创作者的无穷智慧,是中国为世界奥林匹克事业做出的伟大贡献,它们也都属于奥运版权的保护范畴。
北京市版权局已经为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徽记暨“中国印——舞动的北京”、奥运吉祥物等13件作品进行了版权登记,明确了作品的权利归属。
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07年底,经北京奥组委备案的奥林匹克标志已达69种,经北京奥组委批准认定的奥运标志产品已达8000余种,经北京奥组委批准认定的奥运赞助企业、赞助商、合作伙伴、供应商已达52家,经北京奥组委批准的奥运专属产品经营企业已达近千家。
重点监管营造良好环境
据了解,广大奥运产品经销商都能够自觉遵守法律规章,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保持了奥运经济良好的发展态势。然而,当前还有个别企业或个人,由于奥运版权保护法律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不强,还存在着未经授权随意使用奥运标识、超授权使用奥运标识、未经授权随意传播、下载奥运作品甚至故意篡改、“恶搞”奥运作品等侵权行为,严重侵害了权利人及奥运产品指定经销商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奥运经济市场秩序。
作为政府版权管理部门,北京市版权局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奥运版权的各种违法行为。冯俊科指出,目前,北京市版权局抓住重点区域,加大版权监管力度,以奥运会场馆周边和北京商业繁华地段为重点,对重点区域内图书、音像、计算机软件等版权相关产品销售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净化市场环境;到奥运会前,全市重点区域内所有版权相关产品销售单位要全部达到北京市“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标准。同时,突出窗口行业版权监管,加大奥运场馆、星级宾馆酒店计算机应用软件监管力度,树立良好首都形象。
针对网络上“恶搞”奥运标志及相关作品的行为,北京市版权局已经和有关部门协调,正在收集相关信息,对那些不听劝告、执意进行侵权活动的网站坚决予以关闭;对经过合法登记备案的网站,要通知其立即删除侵权内容。
保护与宣传双管齐下
“当前奥运版权保护仍存在许多难点。首先,奥运版权保护专业性比较强,侵权调查取证难,查处困难;其次,权利归属交叉,版权保护难度大。比如开、闭幕式版权保护,就涉及到著作权法明确的表演、舞美设计、音乐创作、录音录像、复制发行、传播等多项权利。”冯俊科指出。
针对奥运版权保护工作中种种难点,北京市版权局已联合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举办了“奥运版权保护论坛”,邀请了中国音著协、中央电视台等业内专家分别就奥运版权保护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法律依据以及奥运会音乐使用、电视网络独家转播权权益保障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进一步明确了奥运版权保护工作方向。
冯俊科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北京市版权局采取多种形式,推出了一系列奥运版权保护的新举措。版权局开辟了奥运版权登记与保护绿色通道,为涉奥版权作品提供包括版权登记认证、作品展示、授权信息查询等快速、高效、便捷、可靠的全方位版权服务。同时,北京市版权局还将建立涉澳作品版权保护网络监控平台,及时受理网络侵权投诉,对网络涉奥版权实施适时监控,违规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将被列入“黑名单”。
“群众是奥运版权保护工作的主体,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版权保护意识是当前奥运版权保护工作的重点。”冯俊科表示,在严厉打击奥运侵权行为,加大奥运版权保护力度的同时,北京市版权局也积极宣传奥运版权知识,开展了保护奥林匹克著作权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奥林匹克标志使用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全社会保护奥林匹克标志和奥运品牌建设的意识。
“奥林匹克版权保护事关将北京奥运会办成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这是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利用奥运机遇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奥林匹克版权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冯俊科强调。(知识产权报记者 姚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