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制定,结合《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协会章程》,特制定人事制度,本制度随政府有关政策的调整而不定期进行增删和修改。
一、 聘用管理
1、协会秘书处聘用职员根据工作需要,向会长提出申请并通过后在理事会中通报,具体事宜由秘书长执行。
2、对应聘者进行第一次综合面试考核,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第二次面试决定是否录用,有必要时可由会长进行第三次复试,并办理入职手续。
3、新入职人员须填写《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简历表》,同时提交小一寸照片2张、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他证件(资格证、驾驶证、电工证等)的原件、复印件、健康体检证明、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受聘用员工即时建立个人档案。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不予聘用或即时解除劳动关系:
实际年龄未满18周岁。
隐瞒体验不合格者,患恶性传染病,有传染可能者。
精神或心理不健全,或身体有所缺陷无法胜任工作者。
曾经触犯法律,判刑确定或通缉者。
无身份证或伪造身份证件者。
不按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协议者,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保密合同》等。
不按法律规定或书面通知仍不购买社保或购买社保后未经同意擅自退保者。
与其他企业还存在劳动关系者。
5、试用期:新入职人员须经过1至3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能胜任该岗位工作者方可转正,特殊情形由会长裁决,缩短或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最短不能少于1个月,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考核转正后,如工资待遇有调整的,经核准后,从下一个月薪资中开始调整。
二、 考勤管理
1、 上班时间按国家事业单位执行(每周一至五为工作日)。
2、 未经请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故做旷工处理,旷工或无故缺席累计超过10天者视为自动离职。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工作岗位。
身带浓重酒气或醉酒者、穿戴不整齐者。
携带非生产或业务所必需之易燃、易爆、有毒之危险物品者。
4、 假期及请假类别
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婚假: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产假:1、(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 (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 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途中时间)。
丧假: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
事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请事假一次连续不能超过6天,全年不超过15天。事假期间不计薪。
病假:员工因病非经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病假需提供本人病历或医生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带薪休假主要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
三、劳动合同
1、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协会与新入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根据合同期限的不同,将与新入职人员约定不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发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予以辞退,辞退决定会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职工本人,试用期内,职工如提出辞职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并按规定办好离职手续。
3、合同解除:
合同期内,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按《合同劳动法》有关规定给职工支付赔偿金。
合同期内,职工辞职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审批后,必须办理完交接后结算工资,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他人利益造成损害的为自动离职,自离职后1个月内办理离职手续,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按实际出勤时间,以现金方式计发工资。
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可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四、离职管理
职工因辞职、辞退、解聘、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离职的,均应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交接好工作、归还所有协会物品(包括电子文档资料)、结清一切帐目。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否则协会有权依相应程序对其工资做出妥当处理,并保留对前述所列事项诉诸法律的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离职人员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
五、服务纪律
1) 本协会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敬业负责,互相尊重,共同致力于良好风气及公共秩序之维持。
2) 由于业务上之需要,职工必须服从工作调动安排。
3) 除前述各条外,职工并应遵守以下之事项:
重视社团信誉,不得有损害协会名誉、泄露行业机密或其他对协会不利之行为。
在本单位期间,不得同时受雇于其他企业。
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掌握之文件、函电、账簿、表册等,更不得示之于人。
六、本制度由南海区知识产权协会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