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网综合消息 根据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公室20日公布的《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我国将经过10年到15年的努力,实现东北地区的全面振兴。规划提出,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是“十一五”时期东北地区要努力实现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
根据规划,我国将把东北地区建设成为体制机制较为完善,产业结构比较合理,城乡、区域发展相对协调,资源型城市良性发展,社会和谐,综合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重要经济增长区域;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和能源保障基地,国家重要商品粮和农牧业生产基地,国家重要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基地,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区,实现东北地区的全面振兴。
规划提出,“十一五”时期东北地区要努力实现以下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2年翻一番。经济结构调整取得较大成效。服务业比重、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均有明显提高。
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辽河、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得到改善,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贫困人口继续减少。防灾减灾能力增强,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下。
改革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国有企业改制基本完成。形成以沿海、沿边和主要城市为重点的对外开放格局。进一步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对外贸易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有较大提高。
针对东北地区振兴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我国将采取重大举措,即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结构调整与升级;加快区域合作进程;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