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佛山市专利资助项目政策解读与申报辅导座谈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专利特派员:
为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市政府出台了企业和平台专利资助扶持政策,配套了系列扶持项目(详见附件1),项目申报工作通过各区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受南海区知识产权局委托,由我会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佛山市专利资助项目政策解读与申报辅导座谈会”,帮助会员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为会员争取相关扶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3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3号南海科学馆A座106会议厅
二、参会人员
1.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南海区知识产权局相关领导
2.佛山市知识产权协会、南海区知识产权协会及其他协会代表
3.南海区知识产权协会会员代表
4.南海区专利特派员代表
三、会议议程
1.佛山市专利资助政策及扶持项目申报解读
2.现场答疑,互动交流
3.对确定申报项目的具体指导
四、其他事项
请参加本次座谈会的代表于6月9日前报参会回执(详见附件2)至南海区知识产权协会。(联系人:蔡锦琪;电话及传真:86281064;邮箱:123572989@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佛山市专利资助项目列表(2013)》
附件2: 参会回执
附件3:《2013年专利资助项目申报书》
附件4:《申报书填写指引》
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协会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1:
佛山市专利资助项目列表(2013)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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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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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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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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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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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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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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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专利管理、运用和保护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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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后每项给予企业不超过20万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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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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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一定的经营规模,上一年度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
2.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上一年度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3%以上;
3. 有较强的专利工作的意识,有专利管理制度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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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书》;
2.可行性报告;
3.专利管理制度说明和证明;
4.知识产权培训清单和证明;
5.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以及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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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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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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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认定后,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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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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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佛山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
(制定中,7月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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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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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联盟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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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重点资助及一般资助项目。立项后重点资助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一般资助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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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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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专利稳定、有竞争力;
2.在行业内或区域内实力较强,市场占用率高,有发展潜力;
3.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联合申报(可联合专利服务机构),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促进专利创造和产业化;
4.有良好的运作机制、优秀的服务团队和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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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书》;
2.工作管理制度;
3.服务团队基本情况表及证明;
4.可行性报告,包括核心专利分析情况;
5.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以及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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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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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企业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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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合专利服务平台申报,立项后,给予企业不超过10万元资助,给予专利服务平台不超过3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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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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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和专利服务平台联合申报;企业须为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广东省知识产权试点企业,或佛山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及具有类似资质的企业;
2.企业在区域内或行业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且知识产权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较高;专利服务平台组织协调能力强,能跨区域开展专利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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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书》;
2.可行性报告;
3.企业专利水平和管理证明,平台组织和服务能力
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以及
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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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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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和质量提升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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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重点资助及一般资助项目。立项后重点资助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一般资助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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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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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佛山市注册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或其他专利服务机构;
2.员工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不少于3人;
3.有较强培训能力,有多个专利精品课程,上一年度辅导本市企业不少于20家;
4.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水平高,上一年度代理本市发明专利申请50件以上,上一年度代理本市发明专利授权不低于20件,并且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与重点企业进行战略联盟的专利代理机构优先支持,并同时给予相关企业适当支持。其他专利服务机构上一年度提升专利质量的活动不少于5场,服务企业20家以上;
5.专利代理机构有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上一年度协助本市发明专利授权灭零企业不少于5家。其他专利服务机构有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上一年度为5家以上的中小企业提供专利诊断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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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书》;
2.工作管理制度和专利代理流程管理制度;
3.佛山市专利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及证明;
4.上一年度专利培训证明;
5.上一年度代理发明专利申请和获授权清单和证明(专利代理机构);上一年度专利质量提升活动清单和证明(其他专利服务机构);
6.上一年度代理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和获授权灭零清单和证明(专利代理机构)。上一年度专利质量提升活动清单和证明(其他专利服务机构);
7.上一年度提升专利质量说明和证明;
8.专利代理机构资质(专利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以及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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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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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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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重点资助及一般资助项目。立项后重点资助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一般资助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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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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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好的建设基础、合理的服务团队,上一年度在我市3个或3个以上区实质性开展相关工作,上一年度服务行业不少于3个,上一年度服务企业不少于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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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书》;
2.工作管理制度;
3.单位基本情况表及证明;
4.专利信息建设基础证明;
5.上一年度专利信息服务清单和证明;
6.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以及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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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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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孵化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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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重点资助及一般资助项目。立项后重点资助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一般资助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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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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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好的建设基础、合理的服务团队,上一年度在我市实质性开展相关工作,上一年度服务企业和发明人不少于20家(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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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书》;
2.工作管理制度;
3.单位基本情况表及证明;
4.专利技术孵化基础条件证明;
5.上一年度专利技术孵化清单和证明;
6.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以及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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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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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创新服务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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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重点资助及一般资助项目。立项后重点资助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一般资助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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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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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或省内率先开展的专利服务工作,服务企事业单位超20家。或者在我市部分区域内已开展的专利创新服务,进一步跨区域推广,服务企事业单位超4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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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书》;
2.工作管理制度;
3.服务团队基本情况表及证明;
4.可行性报告或上一年度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说明和证明;
5.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以及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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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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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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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重点资助及一般资助项目。立项后重点资助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一般资助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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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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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应具备专利保护的基础场地和人员条件,上一年度服务行业不少于3个或者上一年度服务企业不少于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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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书》;
2.工作管理制度;
3.上一年度专利保护情况说明和证明;
4.首次开展相关工作或内容有较大改变时,提交可行性报告;
5.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以及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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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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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镇、街和园区等)专利战略推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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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重点资助及一般资助项目。立项后重点资助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一般资助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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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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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专业服务团队,整合资源形成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2.产业基础雄厚,有发展潜力,有较好的创新氛围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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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书》;
2.工作管理制度;
3.服务团队基本情况表及证明;
4.区域上一年度专利工作情况说明和证明;
5.组织机构代码和需要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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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序号1-2为企业申报,3-4为企业和服务机构联合申报,5-9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或机构申报,10为镇(街道)、园区申报。以上申报单位须为本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和机关单位或与本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和机关单位合作的市外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可在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下载申报表格http://www.fskw.gov.cn/tzgg/201305/t20130513_4305371.html),连电子版一并交至南海区知识产权局。
附件2:
佛山市知识产权扶持项目解读与申报辅导座谈会
参会回执
准备申报(或感兴趣)项目
请于6月9日前传真或发电子档至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协会。
(联系人:蔡锦琪;电话及传真:86281064;邮箱:1235729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