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关于《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草案提高了专利授权标准,由现行的“相对新颖性标准”修改为“绝对新颖性标准”。
说明中提到,“相对新颖性标准”即规定申请发明、使用新型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没有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也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设计没有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的技术,虽然在国外已经被公开使用或者已经有相应的产品出售,只要在我国国内还没有人公开使用或者没有相应的产品出售,就可以在我国授予专利。
而“绝对新颖性标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都没有为公众所知。为进一步提高外观设计专利的质量,草案规定:对平面印刷品的主要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
可直接申请外国专利
为鼓励向外国申请专利,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向外国申请专利须先申请中国专利的规定,规定申请人可直接申请外国专利。
同时,考虑到一些专利申请可能涉及我国国家安全,需要进行保密审查,草案规定: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