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粤东五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齐聚一堂,共同签署了《粤东五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代为受理的协定》,这标志着该协定在粤东五市的正式同时生效,也意味着从即日起,凡涉及粤东五市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专利权利人不需再到侵权人所在地请求立案,由请求人所在地的市知识产权局即可进行代受理。
近年来,粤东五市之间的专利协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签署了粤东五市专利合作协定,各市在专利信息的交流与沟通、专利培训、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以及假冒冒充专利案件的查处等方面强化了交流合作。其中,五市之间的专利执法协作成效尤为显著。在去年9月份召开的五市知识产权局长联席会议上,五市知识产权局共同商定在专利行政执法方面开展进一步的协作,即开展专利纠纷案件立案代为受理。会后,汕头市知识产权局根据联席会议商定的具体事项,起草制定了《粤东五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代为受理的协定》,该协定除了明确涉及粤东五市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请求人和被请求人不在同一地市的,请求人所在地的市知识产权局可以代有管辖权的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受理之外,还对如何具体把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立案材料审查的一些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如专利登记簿副本审查、被请求人身份审查和明涉嫌侵权行为证据审查等。
《粤东五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代为受理的协定》是粤东五市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粤东工作会议和粤东党政联席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是粤东五市共同探讨和推进粤东地区区域协作与发展大计,谋划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新格局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非常重要和积极的意义。在粤东五市之间开展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代为受理,能有效降低企业到异地维权的成本,尤其是节省企业在异地往返的时间和费用,该协定的实行必将为企业的合法经营以及地方的经济发展带来更好的保驾护航。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郑良生副局长和汕头市政府苏耀光副市长出席了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