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国知网讯 日前,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强调中央企业必须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央企应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
《指导意见》指出,科技进步是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一项重要国策。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的中坚。中央企业大多是各行业的排头兵,在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方面负有重要责任。
《指导意见》强调,中央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加大研究开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开发和传统产业改造,着力突破产业和行业关键技术,增加技术创新储备。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现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的良性互动,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发挥对产业升级、结构优化的带动作用。
据了解,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联合国于2000年正式启动了“全球契约”计划。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04年启动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 26000的制定工作。我国也越来越重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国资委从2006年开始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意见,最终形成了《指导意见》。
2008-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