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子站讯 浙江省科技厅、发改委、财政厅、经贸委、外经贸厅、质监局、检验检疫局、知识产权局八部门于近期联合开展《浙江省应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工作。编制《目录》是2007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强省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了要编制浙江省应掌握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并将这项工作作为维护经济安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重要举措。目录编制工作将以《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内容为基础,以科技部等八部委的《我国应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为指导,参考其他部委的产品目录和省级各部门“十一五”发展规划,结合浙江省实际开展。
为了体现《目录》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参与《目录》编制的各有关部门,对编制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科技管理部门重点是对技术领域和关键技术组织筛选,编制目录;产业管理部门结合《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的表述,选择一些在浙江省现有基础上通过努力能获得知识产权的重要产品或技术,或者虽然暂时不能取得知识产权、但趋势是利于促进全省产业发展的重要产品或技术组织编写。科技厅组建的重大科技专项咨询专家组作为《目录》编制的技术支撑。《目录》收录的技术或产品的指导期限为2010年左右。《目录》编制工作在两个层面同时进行,一是参加《目录》编制工作的各部门,通过行政层面做好组织工作;二是参加编制工作的具体人员,通过组建编制工作课题组的方式,将编制任务落实到人。《目录》编制工作将于2007年底完成。(浙江省知识产权局)